十年執法路 鑄就新篇章
——紀念《包頭市南海子濕地自然保護區條例》頒布施行10周年
2018年6月1日,是《包頭市南海子濕地自然保護區條例》頒布施行10周年。10年來,南海濕地在自治區、市人大的支持監督下,在區委、人大、政府、政協和上級林業主管部門的領導下,創新“以法治濕、以科興濕、以宣知濕、以產促濕”保護措施,濕地保護成果顯著:水清了,鳥和植物多了,濕地面積擴大了,濕地生態服務功能提升了。經過治理,南海水質由劣五類水變為五類水質,局部變為四類水質;濕地鳥類由過去的77種增加至229種;濕地面積由過去的1585公頃增加至2992公頃,湖泊面積由過去的333公頃增加至713公頃,成為包頭市內的萬畝湖泊,被專家譽為包頭市的“五庫”——碳庫、水庫、氧庫、食品庫、基因庫。南海濕地先后被授予“全國野生動物保護科普教育基地”、“全國科普教育基地”、“國家級自然學校”、“國家AAAA級旅游風景區”、“國家級水利風景區”、“全國旅游服務質量標桿培育試點單位”、“黃河國家濕地公園”,被自治區環保廳、教育廳命名為“自治區級環境教育基地”,獲市政府質量獎,“南海黃河鯉魚”被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認定為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南海濕地”被自治區黨委宣傳部等14個部門授予“內蒙古自治區誠信品牌”。
一、以法治濕,建立和完善了濕地治理體系
管理處認真貫徹執行黨的依法治國方針,積極探索濕地治理體系,形成了法律法規體系完備、體制機制健全、內部控制有效的濕地治理體系。
(一)完善了濕地治理的法律和制度體系
法律和制度作為軟實力,直接決定了濕地治理體系的成效。2008年以前,保護區周邊村民侵占、破壞濕地極為嚴重,致使濕地面積萎縮,生物多樣性減少,生態功能下降。我們認為,侵占、破壞濕地的主要原因就是立法的缺失,只有立法才是治濕之重器,只有法律才是強濕之根本,面對濕地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的緊迫性,管理處在完善法律和制度體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一是推動立法。管理處向區人大提出立法建議,草擬了《包頭市南海子濕地自然保護區條例》初稿,報請市區兩級人大,經市人大立法程序:提出、審議、表決,2007年11月22日,包頭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該條例;2008年4月3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批準通過了該條例;2008年6月1日,《包頭市南海子濕地自然保護區條例》正式頒布施行,南海濕地保護工作從此有法可依。《條例》明確了執法主體、保護區界線、禁止性行為和法律責任。二是進行立法配套。開展濕地行政權力梳理工作,市、區兩級政府審核批準管理處具有行政監督、行政處罰、行政許可(初審)3大類46項。市、區法制辦審核批準了《包頭市南海子濕地自然保護區條例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標準及制度》。經區政府批準,管理處獲得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嚴格實行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37名同志取得了執法證。
(二)完善了區委領導、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媒體介入、內部協作的濕地治理體制機制
《包頭市南海子濕地自然保護區條例》頒布施行后,東河區委、區政府更加重視南海濕地保護工作,濕地管理部門落實保護責任、社會公眾參與、媒體介入,形成共同參與保護濕地的體制機制。一是區委高度重視濕地保護工作,強化對濕地保護的領導,將濕地保護列入全區發展重中之重,創新濕地治理體系,提升濕地治理能力。10年來,區委將5名“忠誠、干凈、擔當”且有較強專業知識的領導干部提拔、選調到南海濕地保護區,增強了保護區領導力量;增加了執法大隊、濕地資源管理科、濕地公園保護站等機構,明確了執法人員編制;定期部署、督辦、調研濕地保護工作。二是區政府將濕地保護與利用列入了東河區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計劃之中。在財政十分困難的情況下,將保護經費列入年度財政預算,保障執法經費;督辦管理處編制總體規劃;組織執法、公安、濕地管理等部門開展綜合執法,形成聯動機制,嚴厲打擊侵占、破壞濕地的違法行為。三是群眾在濕地保護法律法規和制度的影響下,參與到濕地保護活動中;NGO、環保聯合會、義工組織等社會團體積極參與濕地保護公益活動;文化旅游企業參與濕地的適度開發,共享濕地保護成果。四是新聞媒體加強對濕地保護監督和宣傳,經常性地向社會傳播南海濕地生態環境變化和采取的措施,每年播報南海濕地新聞40余篇,引發了全社會關注和參與。五是完善了管理處保護與利用完整的組織框架。內設10個部門,其中5個濕地保護管理部門、4個服務部門、1個經營部門,各部門職責明細、團結協作、密切配合,形成保護濕地的合力。
(三)完善了管理處內部控制體系
管理處加強內部控制,形成以“內部管理為基礎,防范風險為核心,全程監控為手段”的內部控制體系,重點控制執法、經濟活動等重要工作和高風險領域,特別是涉及內部權利集中的重點領域和關鍵崗位,防范可能發生的重大風險,梳理和健全了內部控制制度。一是制定了《行政執法人員文明執法若干規定》等19項執法制度,編輯完善《野鳥救護手冊》等一批規范性文件,作為《條例》有效補充。二是建立健全了財務預算、收支、采購等方面的制度,防范涉及金額較大、發生頻次較高的財務業務風險。三是建立健全了建設項目合同、商標等知識產權、規劃、統計、旅游、養殖管理方面的系列制度,減少或杜絕風險隱患。管理處嚴格執行上述制度,進行查漏補缺,定期開展動態評估和督察,有效提高了濕地管理水平。
二、以法治濕,提升和強化了濕地治理能力
提升濕地治理能力,促進濕地治理體系的正常運轉。10年來,濕地保護能力大幅提升,取得了豐碩成果。
規劃取得了新進展。堅持“規劃引領、龍頭帶動、項目支撐”,高起點、高標準做好濕地規劃是濕地保護的前提。先后編制了《內蒙古南海子濕地保護區總體規劃》《包頭南海濕地景區景觀概念設計》《包頭市南海濕地及周邊地區總體規劃與適度開發區詳細規劃》,形成了濕地保護的總體規劃、近期規劃、專項規劃、詳細規劃互為配套的規劃體系,確定了一個時期濕地保護與特色文旅產業發展的時間表和布局圖。
執法取得了新突破。一是開展集中打擊與專項整治行動,打擊破壞和侵占濕地的涉濕違法犯罪行為。10年來,依據《條例》共處理各類涉濕違法行為700余起,其中立案108起,罰沒金額約7萬元,拆除違章建筑8處。二是開展執法檢查、案件督查、案卷評查等工作,主動接受市、區兩級法制辦案卷評查,及時糾正和處理辦案過程中不當的行政執法行為,所辦案件無一起錯案,成功應訴了1起行政訴訟案件,提高了執法效能。三是加強了濕地巡護,提高監控科技含量,建設了一套高清監控系統,實時監控火險隱患、違法行為、鳥類遷徙、區域變化等,巡護、監控達到空間、時間全覆蓋,減少濕地違法案件的發生。四是按照“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要求,在周邊村鎮、社區開展普法宣傳活動36次,共發放《包頭市南海子濕地自然保護區條例》、普法宣傳圖冊等萬余份。東河法院在南海濕地對陳某某毒殺野鴨案、楊某某在濕地燒荒失火案進行2次公開審判,有效打擊震懾了濕地違法犯罪。管理處根據此案例制作了《破壞濕地資源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六五”普法宣傳材料,采取“以案釋法”的方式,進行針對性教育。五是加強執法保障,修建了濕地保護執法大隊、南海子濕地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安派出所、濕地保護區管理用房,為執法部門配備了交通、通訊、儀器、服裝等執法設備。
科研成果顯著。與劉興土院士及其團隊合作,成立了濕地生態修復院士工作站,與東北師范大學、南京大學、中科院、中國環科院等院校合作,掌握國際濕地保護新理念,應用新技術,開展了系列課題研究。2個課題獲國家林業局推廣,1個項目獲科技進步獎,在國家核心期刊、論壇發表論文20篇。收集了管理處干部職工撰寫的《內蒙古南海子濕地鳥類區系分析及紅色名錄評估》等論文102篇,匯編了5本論文集。聘請國際、國內著名鳥類、濕地保護專家作為生態顧問,指導開展濕地研究工作。
監測能力有所提高。開展4個“一”監測:一日一記,每日記巡護日記,記錄濕地氣候變化、濕地的社會活動等情況;一周一觀,每周記錄鳥類群落數量及植物物候變化;一月一測,每月測水質、水位變化;一季一報,每季上報包括自然、經濟、社會、動物、植物監測等內容的《內蒙古南海子濕地資源監測調查表》。配備了土壤、水文、氣象等監測設備,建設完善了監測網絡,對濕地生態環境及鳥類種群進行有效監測。建立植物、昆蟲標本室,完善了昆蟲、植物名錄和鳥類、植物、土壤、氣象等資源檔案庫。
科普宣教取得重大進展。增強濕地科普宣傳,提高人們對濕地生態服務功能重要性的認識,開展OTO模式的宣傳,利用網站、微信公眾平臺等進行線上宣傳。打造全國科普教育基地,形成“點、線、面”相結合的濕地科普格局。出版了7本科普讀物,成為濕地保護宣傳的有效工具。經國家環保部批準成立了自治區唯一的自然學校,為少年兒童提供自然體驗服務。
救護措施改善。建立濕地救護站,為野鳥救護提供專門場地,救護大天鵝、夜鷺等鳥類百余只。
濕地生態修復取得重大成果。加大濕地的恢復和修復,區政府和林業部門投資4億元,實施了濕地生態修復工程,退耕還濕、退工換濕,恢復濕地6000余畝,修復濕地,形成了5700畝的水域,成為了萬畝湖泊,逐步恢復了生態服務功能,為遺鷗等鳥類棲息和繁育提供了較好的生境。
文旅產業發展不斷進步。南海濕地景區先后進行了2次大規模的基礎設施改造,景區面貌煥然一新。連續11年舉辦了“南海濕地黃河鯉魚節”“南海濕地風情節”“南海濕地冰雪節”三大節賽事系列活動和多種形式的體育賽事活動,吸引了大批游客。管理處實施了“品牌+標準+基地+監管”水產品品牌戰略,發布了《南海湖無公害水產品生態漁業管理綜合標準》,注冊了13件商標,其中“南海黃河金翅”“南海湖”2件商標為著名商標,“南海湖”等4件商標為知名商標,“南海黃河鯉魚”為國家地理標志證明商標。
三、以法治濕,促進和推動了黨建與執法深度融合
加強黨的領導,按照“強黨建、促法治”的工作思路,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和濕地環境保護政治責任,有效推動黨建與法治的深度融合,打造了一支信念過硬、政治過硬、責任過硬、能力過硬、作風過硬的生態環保“鐵軍”。
(一)謀保護謀幸福的根本是加強思想建設,凝心聚力
思想建設是統一認識、凝聚人心、形成職工歸屬感,是為濕地謀保護為職工謀幸福的的根本。強化政治思想教育,引導黨員干部樹立遠大理想和共同理想。加強生態思想教育,培育和踐行“愛國、誠信、友善、敬業”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將“愛國就要愛濕地,愛濕地就要愛崗位”理念貫穿于每位干部職工的思想教育工作中,成為了支撐南海濕地保護和可持續發展的內生動力。樹立了先進典型,著力倡導爭先創優的風氣。管理處先后樹立了一批先進典型,1名同志被評為全國保護區先進個人,1名同志被評為市優秀共產黨員,管理處連續多年被評為優秀領導班子,3名干部被評為市、區優秀領導干部,1個科室被評為東河區三八紅旗集體。他們在平凡的崗位做出了突出的業績,表現出了高尚和無私的奉獻精神,在干部職工中產生了巨大的感染力和號召力。
(二)謀保護謀幸福的基礎是加強組織建設,提升組織力
加強組織建設,建立完善的保護機構、選拔優秀的保護人才,將黨的生態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到實處,是為濕地謀保護為職工謀幸福的基礎。管理處堅持正確的用人標準和導向,提拔、聘用了一批優秀青年技術干部;建立了干部述職考核機制、履職創新考核機制;制定了《人才聘用管理辦法》等人才選拔機制,為工作人員疏通職業晉升通道。
(三)謀保護謀幸福的保障是加強制度建設,依法管理
加強制度建設,形成干事創業的統一機制,是為濕地謀保護為職工謀幸福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制定并嚴格執行《管理處績效考核制度》。每周總結安排,逐事問效;每月考核評估,逐部門問責;年底統一考核,逐項目標落實。對未按質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的68人次扣分問責,對履職創新、工作成績取得顯著成效的196人次獎分鼓勵。加強了全員教育培訓。按照“學習制度化、內容個性化、形式多元化”的原則,實施了“4521”培訓工程。建立在職培訓教育基金,先后有20多名干部職工參加在職培訓,取得學士、碩士等學位,24人晉級專業技術、技能職稱,職工隊伍綜合素質有了明顯提高。完善決策了程序規則。制定、完善了《合同管理制度》等相關規章制度,在“三重一大”的決策事項中,依照規定都要進行調查研究、專家論證、合法性審查、風險評估和民主決策,使管理處各項決策、決定公開透明。
(四)謀保護謀幸福的關鍵是加強作風建設,關心群眾
加強作風建設,必須緊緊圍繞保持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尊重職工、關愛職工,增強職工觀念和職工感情,是為濕地謀保護為職工謀幸福的關鍵。管理處通過問卷調查,總結了職工最為關心的四大類10個問題。管理處黨委針對10個問題,采取系列措施,將“公開、公平、公正”的法制理念植入濕地保護和隊伍管理之中,把“關愛人、引導人、尊重人”作為隊伍管理教育的核心內容,有效地提升了職工的獲得感、幸福感,有力促進了濕地保護。確保職工各項福利待遇按時兌現。管理處在東河區委、區政府的領導和支持下,想方設法籌措資金,確保職工工資按時足額發放、穩步增長,各項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健全了職工的社會保障體系。強化人文關懷,滿足職工需求。開展以“解家難、暖人心”為內容的家訪活動,探望患病職工100多人次,發放特困職工補助10多萬元;定期組織職工體檢,3名患有重疾的職工得到了及時有效的治療;建設了執法大隊辦公室,改善了南海子濕地派出所、景區公司的辦公環境;積極為職工子女就業創造條件,先后安置了71名企業編制職工再就業;堅持走基層慰問,共慰問一線職工50多次,投入經費6萬多元。積極開展心理疏導,舒緩職工壓力。管理處黨委及各部門領導不定期與基層職工進行一對一的心理關懷和疏導。針對執法人員晝夜值班產生的負面情緒,開展了“我是誰、為了誰、依靠誰”的執法整頓教育,為執法人員解決了加班超時補助,提高伙食標準,消除了負面情緒,提升了執法效能。
濕地保護是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一項公益事業。我們將不忘初心,牢記使命,要繼續貫徹執行《包頭市南海子濕地自然保護區條例》,創新執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好南海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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